进入“十四五”,纺织行业在转型升级中进一步树立起崭新形象,行业的健康发展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进一步重视。近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规划,明确了利好纺织服装行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多项措施,纺织服装行业企业须结合自身实际,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
浙江印发实施意见
促进浙江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浙江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纺织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2万亿元,化纤、印染、服装等重点领域国内领先地位更加巩固,高端羊毛(绒)、丝绸等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提质增效,产业用纺织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突破引领,在全球纺织产业网络中的领先优势进一步增强,努力把浙江打造成纺织产业输出数字化转型成果的先进制造地,促进共同富裕和高品质就业的引领示范地,汇集全球纺织产业高端要素的资源集聚地,引领国内纺织产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策源地,拥有时尚话语权的品牌集萃地。
广西出台28条措施
巩固回升向好势头 加力振作工业经济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势头 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包括夯实工业经济向好增长基础、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推动区域工业经济协调发展、培育壮大优质企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保障措施等七方面28条措施。该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措施》明确,鼓励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2023年排产生产力度。
对产值排全区前500名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工业龙头企业在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当季工业总产值超过2亿元且累计增速不低于12%的;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单项冠军企业在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当季工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累计增速不低于12%的,均按不超过当季度产值同比增量的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全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鼓励工业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扩大出口,对通过中欧班列出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2023年工业总产值总量和增速给予一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江西省级产业集群营收有望突破3.5万亿元
近年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把产业集群作为工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大力实施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计划,推动全省各地集中资源、扬优成势推动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加速壮大,引导每个设区市重点培育2—3个产业集群,每个县市区重点发展1—2个产业集群。
同时围绕产业集群培育目标,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治理机制,加快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集群发展梯队,构建布局优化、结构协调、链条完善、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培育124个省级(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预计2022年省级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突破3.5万亿元。
广东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
全力推动有效投资落地落实
兔年首个工作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2023新春开年召开的第一场会议,也是近年来广东省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会议。
大会主会场参会人数达1000人,其中参会企业超500家。同时,大会以视频直播的形式开至全省各地市、县(市、区),分会场参会人数达2.5万人。
此次大会围绕狠抓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全力推动有效投资落地落实;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努力建设制造强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发挥金融“活水”作用,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五外联动”,不断开创对外开放新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等主题展开研讨,以高质量发展的步步推进,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
江苏省“一号文件”引热议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
近日,江苏省2023年“一号文件”在网上热传。江苏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诸多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的务实举措。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一号文件”指出,要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一号文件”显示,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高端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融合应用创新等项目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安排9.5亿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体系,采取定额补助和拨改投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上市
根据“一号文件”,江苏省将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省财政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充分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作用,力争推动银行机构依托企业征信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2500亿元,省财政对服务平台给予适当奖补支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方面对相关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以及小微、双创等专项金融债补充资本金和中长期资金,缓解贷款资本约束,提升信贷投放能力。
文件指出,要统筹使用中央贴息资金和省有关专项资金,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实施支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更新改造设备优化政策,支持省内各银行以更优惠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文件中同时提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优化贴现手续,降低贴现利率。支持银行机构将再贷款利率下调和LPR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值得关注的是,“一号文件”指出要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系统绿色通道审查机制、全国股转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直联机制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上市。